一是水土保持。快造林绿化步伐,增加全县有林地面积,提升林分整体质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祁门县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万元。祁门县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规划利用2年时间,完成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
二是联防联控。多部门联合开展“散乱污”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筑工地和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格落实任务清单化管理和台账动态化管理制度。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杜绝各种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严格防治反弹。上半年秸秆可收集量.8吨,实际利用.5吨,其中产业化利用.3吨,摸排全县生物质锅炉和天然气锅炉清单累计21家,上报祁门县VOCs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家。
三是损害赔偿。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以及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为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对于在项目中造成损害的,进行罪责赔偿,截止目前,工程实施单位共计投入.92万元生态修复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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