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1月至10月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排名,黄山、宣城、安庆排名前三位。

  排名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参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的有PM2.5、PM10、CO等6项指标。数据显示,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5.5%。

  排名表通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反映各市本年度评价时段内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等于0代表持平,小于0代表改善。

  根据排名表数据显示,除池州、芜湖、滁州、铜陵、马鞍山外,其余各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改善。亳州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19.0%。

  1月至10月全省市辖区、县(市)PM2.5浓度排名同期公布。市辖区中,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位列前三。县(市)中,黟县、祁门县、歙县位列前三。(记者夏胜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1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