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一)放暑假时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高中于7月7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执行。

(二)新学期开学时间。秋季学期,高三年级于年8月25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

(一)安排好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全面做好工作总结。要做好毕业班学生教育工作,充分挖掘育人资源,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生涯规划教育。

(二)强化考试管理。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教基〔〕17号)及《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教基〔〕21号)等文件要求,统筹课程安排,在合理范围内布置有效的复习作业,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放假、进行专门应对考试的模拟训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要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倾向,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三)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思想道德、法治、健康和安全教育等活动,重点围绕加强预防溺水、传染病(新冠肺炎疫情)及地方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沉迷和电信诈骗,及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文明创城,继续开展好“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在《致家长一封信》中,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突出防溺水“十个一”教育,提醒家长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后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养成用眼、护眼习惯。预防沉迷网络,保护身心健康。要精心安排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社区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志愿服务,合理布置实践性作业。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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