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10月9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任某等6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年10月起,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与上线客服取得联系后,同意帮助上线“跑分”,即简单模式下的“洗钱”,双方通过“蝙蝠”、“纸飞机”等聊天工具联系后,由陈某将银行卡号发到聊天群里,上线便将资金转入该银行卡内,再由陈某将资金转账至上线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线根据当天银行卡单向流水数额(通常以贷进数额计算)按照比例提成给陈某。因陈某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不能满足“跑分”需要,先后找到史某、许某之入伙,并要求二人找他人收购、借用银行卡。
自10月至12月期间,陈某、许某之、史某以陈某家为窝点,收购或借用大量银行卡,使用上述模式进行“跑分”洗钱。陈某负责盯着手机与上线联系,史某、许某之有时会帮忙,陈某按照使用二人各自提供的银行卡资金流水与上线结算利润后,分别与二人进行平分。年1月,上线更换了“跑分”模式,陈某又按照新模式进行操作,双方约定的提成不变,即陈某先将银行卡号发到双方的聊天群里,上线将资金转入银行卡内,陈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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